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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 小弟的情況是三月底送了新人隨到隨審(人文司),然而四月初時接到科技部來信表示 reviewer需要看倫理審查送件證明(科技部網站上從來並沒說這是compulsory),於是 我就遵從指示開始弄倫審資料。ps.科技部說是reviewer要求的 倫審申請書上我填寫了「申請免審」,送件後隔天收到北區倫審單位來信說,科技部的 funding只要有與受試者談話,是不能申請免審的(又一件科技部沒有事先明列的事), 所以微小風險審查就是一萬四千元,而且信中說「一旦進入行政流程發審後,就要繳全 額」。(意思是指若最後科技部案子沒過,倫審就是審心酸的) 我現在體會到科技部與倫審單位其實是緊密扣在一起,但似乎沒有在溝通,制度也都不 甚明確,於是我在想是否先將倫審撤案,等待科技部結果,想請教一下大家經驗,若我 遲遲不交倫審送件證明給科技部,科技部是否就會withhold我的案子不給我最終結果? (致電科技部,對方只說最近要進入複審也不願給明確講法) 我去年底同事送的案子(也是人文司,非新人隨到隨審),一樣有「與人接觸」卻至今 都沒有被要求要倫審送件證明,初來乍到,現在才知道有那麼多眉角,更別提我送科技 部的計畫裡根本不知道要編列倫理審查費,真是個trial and error過程... by the way,倫審單位的人都會說這機制來自國外,很好奇國外也是不論科別所有學術 領域都適用嗎(我認同倫理審查站在保護計畫主持人與受試者的立場,但若訪談成年人 對於某產品的使用心得,也得要「微小風險」倫理審查,是否是種浪費資源,也是對於 博士訓練的不信任? 一時實在諸多疑問呀... thank you for reading this far!

來自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AfterPhD/M.1462203943.A.B5D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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